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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秦汉史研究综述
2009年秦汉史研究综述
李伟 晋文
(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 210097)
2009年国内秦汉史研究持续深入。除成功举办“中国秦汉史研究会第十二届年会暨国际学术研讨会”等专题研讨会外,还出版或再版专著(包括论文集)30余部,发表论文500余篇。现将一年来的主要研究成果综述如下。
一、政治史研究
本年度秦汉政治史研究成果丰硕。阎步克的《从爵本位到官本位——秦汉官僚品位结构研究》(三联书店3月版)重点讨论了秦汉时期的官僚等级制度。他把官阶研究的对象定义为“官职的分等分类”和“官员的分等分类”,然后基于“品位—职位”视角,提出了“品位结构”概念,对品秩的构成要素、品位结构变迁的主要线索、官阶研究的各个层面也进行了论述。他的《波峰与波谷: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文明》(北京大学出版社1月版)则对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文明作了比较深入的探究。王子今的《秦统一原因的技术层面考察》(《社会科学战线》第9期)认为,秦在技术层次的优越,使得秦人在兼并战争中取得优势。谢绍鹢的《吕后身后的西汉中枢政局》(《西北大学学报》第5期)提出,因刘氏宗室、功臣集团对吕氏集团有怨,在吕后身后发动政变锄除了吕氏,故惠帝诸子无不遭殃。周群的《西汉二千石秩级的演变》(《史学月刊》第10期)认为,汉初无中二千石、比二千石秩级,而仅有二千石秩级,比秩最初来自于爵位与秩级的类比,大约在汉武帝元狩五年或稍前时候,才开始用来指称吏员的“守”秩。王尔春则考察了《司隶校尉在汉代国家经济生活中的职能与影响》(《武汉大学学报》第3期)。姜维公的《汉代郡域监察体制研究》(《秦汉史研究》第11辑,吉林文史出版社4月版)认为,汉代郡域监察制度与刺史监察制度实为二元制度,督邮监察郡属诸县,对郡守负责;而刺史监察诸郡,对中央负责,二者所维护的利益明显矛盾。成祖明《郎官制度与汉代儒学》(《史学集刊》第3期)认为,郎官系统不仅参与机枢,议决朝政,更承担起构建帝国学术文化和意识形态的任务。袁礼华的《试析汉代的上封事制》(《江西社会科学》第10期)提出,汉宣帝创立的上封事制,是对汉初吏民上书制度的调整改革,是为突破权臣对信息的垄断封锁、确保书呈天子的渠道畅通的制度。易桂花的《从出土简牍看秦汉时期的行书制度》(《中国历史文物》第4期)认为,秦汉时期文书传递机构逐渐系统化,传递方式多样,对文书传递的方式、时限、安全等方面有着明确规定,形成了较为严密的行书制度。相关研究还有刘向明的《从睡虎地秦简看县令史与文书档案管理》(《中国历史文物》第3期),杨运姣、罗超群的《秦汉时期官吏政绩考核制度考述》(《云南行政学院学报》第2期),王凯旋、王丽坤的《汉代选举制度议论》(《广西师范学院学报》第3期),赵光怀的《汉代吏员管理制度考辨》(《河南师大学报》第2期),余明远的《西汉“致仕”成制探源》(《社会科学论坛》第10期)等。
政治思想史研究。王绍东的《论汉代“过秦”思想的历史局限》(《史学史研究》第3期)提出,汉代史论家的“过秦”思潮,曾经对巩固汉朝的统治起过积极作用,但也存在“重其亡而忽其兴”、“扬道德而非法治”和“笃于义而薄于利”的局限。吕宗力的《略论民间歌谣在汉代的政治作用及相关迷思》(《秦汉史论丛》第11辑)认为,民间歌谣这种非官方非主流言论形式在汉代难得地同时受到思想界和统治当局的重视,成为专制政治体制下得以自发、公开发声的舆论形式。韩星的《“霸王道杂之”:秦汉政治文化模式考论》(《哲学研究》第2期)认为,汉代形成的“霸王道杂之”与齐鲁文化有着深远的渊源关系。黄朴民的《秦汉时期统一战争的战略指挥述论》(《东岳论丛》第1期)则诠释了战略指挥在秦汉统一战争中发挥的作用。此外,王晓兴、易志刚的《“王天下”与汉帝国》(《陕西师大学报》第1期),胥仕元的《秦国——秦朝统治中的礼治因素》(《学习与探索》第3期),刘明辉的《试论“一”政治思维对秦帝制初创之影响》(《四川师大学报》第5期),高荣的《论汉武帝“图制匈奴”战略与征发大宛》(《西域研究》第2期),薛海玲、奚纪荣的《秦汉时期“大一统”国家理念的形成及统一战争的实践》(《军事历史研究》第3期),向晋卫的《略谈汉代“三统说”理论的政治文化意蕴》(《天津社会科学》第2期),晋文的《论经学与汉代“受命”论的诠释》(《秦汉史论丛》第11辑),吴凡明的《汉代的孝治及其社会秩序建构的德化机制》(《湖南大学学报》第4期)等,也都值得一读。
秦汉法制。文霞《简牍资料所见秦汉奴婢的诉讼权》(《中国史研究》第3期)提出,秦汉奴婢有诉讼他人及自告的权利,因此与“牛马同栏”的秦汉奴婢并非毫无诉讼权利可言。张朝阳则通过《张家山〈二年律令〉与〈风俗通义〉中两则案例的对读》(《史林》第4期),对汉代的遗产继承问题作了有益的探索。赵凯对汉代的匿名文书犯罪问题作了进一步探讨(《汉代匿名文书犯罪诸问题再探讨》,《河北学刊》第3期)。张忠炜也对汉代特权群体因罪自杀问题作了深入分析(《汉代特权群体因罪自杀问题再研究——从唐〈狱官令〉的一条令文谈起》,《文史》第3辑)。宋杰《秦汉罪犯的押解制度》(《南都学坛》第6期)提出,汉政府对犯人的护送依据距离远近可分为短途押解和长途押解,并有着严格细致的规定。顾丽华、刘举的《秦汉时期的和奸罪:以简牍资料为中心的考察》(《古代文明》第2期)认为,秦汉时期法律对和奸的论罪区分为亲属与非亲属两类,处罚轻重差别较大。程念祺的《“狱市”试释》(《浙江社会科学》第10期)指出,“狱市”与汉代民间涉及刑罚的重大纠纷的法外仲裁有关,而“狱市”之得名则与曹参治齐在市中为民间涉及刑罚的“私了”提供的专门场所有关。
民族关系与对外关系。卜宪群的《怎样看待历代中原王朝与周边民族的关系》(《光明日报》8月25日)对包括秦汉在内的历代中原王朝与周边民族关系的特点和类型作了总结性论述。宋超则根据传世文献和居延汉简指出,匈奴的称谓在两汉之际发生明显变化,反映出汉匈关系的变化(《“匈奴人”与“胡虏”:两汉时期匈奴称谓变化考察——以居延汉简为中心的讨论》,《秦汉史论丛》第11辑)。袁延胜依据悬泉汉简,考察了宣帝、元帝和成帝时期康居与汉朝的曲折关系(《悬泉汉简所见康居与西汉的关系》,《西域研究》第2期)。张德芳的《从悬泉汉简看楼兰(鄯善)同汉朝的关系》(《西域研究》第4期)提出,早在西域都护府建立之前,鄯善就已经在政治上接受了汉朝的管理,汉朝还在此屯田戍守。周永卫的《匈奴与南越关系考》(《史学月刊》第3期)认为,在武帝前期,从河西经过今天的川西一带到西南夷地区,存在着一条“民族走廊”,南越国与匈奴有着虽然间接但颇为密切的联系。相关研究还有石硕的《汉代西南夷中“巂”之族群内涵——兼论蜀人南迁以及与西南夷的融合》(《民族研究》第6期)、彭丰文的《论蜀汉南中政策与南中民族关系——从谯周反对“南逃”论说起》(《首都师大学报》第4期),范兆飞、房奕的《东夷校尉与汉晋东北亚国际秩序的变迁》(《社会科学战线》第3期)等。
历史地理。辛德勇的《秦汉政区与边界地理研究》(中华书局9月版)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其中关于秦始皇三十六郡、两汉州制、高阙、直道、秦汉之际的西北和东南边界等论述,多有发见。后晓荣的《秦代政区地理》(社科文献出版社1月版)探讨了秦代政区地理问题,特别是关于郡县设置问题提出了不少新的见解。谢绍鹢《秦汉边郡概念小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3期)认为,秦汉时期的边郡概念及其变化复杂曲折,对它的认定、习用、广义狭义之分以及与内郡的复杂关系并不是一个概念的单纯变化,而与边郡广泛设置以及秦汉国势息息相关。
人物研究。一个热点是关于项羽究竟自刎乌江还是身死东城的讨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张大可的《说项羽》(《信阳师范学院学报》第1期)、施丁的《〈项羽不死于乌江考〉等文九点商榷》(同上)和袁传璋的《项羽所陷阴陵大泽考》(《学术月刊》第3期)。此外,孙家洲的《东汉光武帝平定“彭宠之叛”史实考论》(《河北学刊》第4期)和张小锋的《吕后出宫人与代王刘恒“独幸窦姬”发微》(《晋阳学刊》第1期)亦值得一读。前者提出,刘秀在处置彭宠之叛时表现得十分宽容,这可能是为了笼络河北豪强势力而刻意做出的姿态;后者认为,吕太后出宫人是通过她们来笼络和监控诸侯王的思想行踪,刘恒“独幸窦姬”实际是一种巧妙的自我保护,是向吕太后传递自己的忠诚和顺从。
二、经济史研究
本年度秦汉经济史研究也成果较多。蔡万进的《秦国粮食经济研究》(大象出版社9月版)以云梦秦简为主,结合其他记载,对秦国的粮食生产、储藏、管理、分配、运输、贸易、价格以及粮食经济政策的得失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朱桂昌的《秦汉史考订文集》(云南大学出版社1月版)共收其历年研究论文17篇,部分内容亦涉及经济史。陈苏镇的《恢宏与古朴:秦汉魏晋南北朝的物质文明》(北京大学出版社1月版)对秦汉至魏晋南北朝的物质文明作了比较全面的探究。王子今的《中国古代交通系统的特征:以秦汉文物资料为中心》(《社会科学》第7期)则对秦汉交通系统作了总结性论述。
农业史研究。朱宏斌的《秦汉区域农业开发的基本模式研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第3期)认为,秦汉时期的区域农业是一种典型的梯度转移模式,对西北边郡的开发形成跳跃性开发模式,对江南部分地区的开发形成了点轴开发模式,对西域地区的屯田开发则形成相对独立的据点开发模式。孔祥军的《秦简牍所载农田形制与管理研究》(《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第1期)结合传世文献,对出土简牍所涉及的农田形制和农田管理问题进行了探讨。王勇的《从秦简看战国晚期秦国农业生产的技术选择》(《湖南大学学报》第2期)指出,战国晚期秦国初步完善了以精耕细作、防旱保墒为中心的农业技术,但其集约化技术的采用并未取得长足进展。郭小霞的《汉代的陂塘建设及陂塘经济》(《南都学坛》第4期)认为,汉代建造了很多陂塘,不仅用作农业灌溉,还用来发展陂塘养殖业,发展多种经营,促进了汉代农业经济的发展。相关研究还有杜庆余的《论汉代田庄的历史地位》(《东岳论丛》第5期)、《论汉代田庄形成的基础》(《唐都学刊》第3期),张履鹏的《名田制是地主豪强庄园经济发展的基础》(《古今农业》第3期),刘兴林的《汉代农田形态略说》(《农业考古》第1期),王同海的《汉画像所见农业生产技术之进步》(同上),袁延胜的《汉碑中所见汉代的农业》(同上),王培华的《汉唐长安粮食供应与关中天地人关系》(《陕西师大学报》第3期),赵岩的《也论简牍所见汉代河西屯戍系统的仓》(《中国农史》第3期)、《由出土简牍看汉代的马食》(《农业考古》第1期),贺科伟的《从文字瓦当看汉代农业习俗》(《农业考古》第3期),朱宏斌的《整合与分异:秦汉时期区域农业开发中的农业文化变迁》(《社科纵横》第4期)、《东汉时期铁器在岭南地区的推广使用及其社会动因》(《广西社会科学》第10期)等。
工商业研究。陆德富的《西汉工官制度诸问题研究》(《文史》第3辑)对西汉地方工官的设立、地方工官的隶属关系、西汉工官的渊源、“三工官”诸问题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考述。魏亚儒、商兆奎的《汉代专卖制度与农民负担研究》(《安徽农业科学》第9期)认为,专卖制度的实行,虽然对于稳定物价、保证农民生产生活具有重要作用,但通过“寓税于价”的方式也使农民背负了沉重的负担。丁邦友的《张家山汉简所载汉初物价初探》(《山东师大学报》第3期)详细考察了张家山汉简《算数书》、《奏谳书》和《二年律令》中的一些汉初物价的记录。林德春、陈擎的《试论汉代通货膨胀》(《吉林师大学报》第1期)运用现代经济学原理,对汉代通货膨胀的成因、类型以及汉政府所采取的对策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严清华、方小玉的《先秦两汉商人分层之变迁及其政策分析》(《武汉大学学报》第3期)认为,春秋战国至西汉前期,商人分层呈多样化,素商、政商、儒商、黑商均占有一定比例,且素商居多;西汉后期至东汉,政商比例逐渐增大,且分层亦趋向单一化。王福昌的《论秦汉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与南方自然资源开发之关系》(《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第3期)认为,秦汉时期商品经济的繁荣给南方带来先进的自然资源开发技术,加速了南方物资的流转,助长了对南方特产方物的需求,从而使南方自然资源的开发力得到了显著增强。
关于赋役制度,杨际平《凤凰山十号汉墓据“算”派役文书研究》(《历史研究》第6期)提出,江陵凤凰山10号汉墓出土的简册,实际上是统计各户算口的“算”簿,是基层行政组织据算派役的简册。臧知非《西汉田税“以顷计征”的史实及其他——再答李恒全同志》(《徐州师范大学学报》第6期)认为,西汉田税的征收皆“以顷计征”。
三、文化史研究
本年度秦汉文化史研究继续深入。张焕君、刁小龙的《武威汉简〈仪礼〉整理与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1月版)吸收了近50年来武威汉简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参考价值。郑先兴的《汉代思想史专题论稿》(河南大学出版社2月版)、刘太祥的《张仲景中医药文化研究》(同上)、冯建志、吴金宝、冯振琦的《汉代音乐文化研究》(同上)则分别对汉代的思想、医学、音乐作了比较细致的论述。
区域文化。田静、史党社认为,考古学上的秦文化,是从西周中期才开始形成自己特点并不断扩散的一种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它很可能是从古代甘青地区的地方文化发展而来,在历史上曾受到周文化的强烈影响(《秦文化渊源新探》,《秦汉史论丛》第11辑)。孙少华的《秦汉河西走廊上的文化学术交流及其文学影响》(《齐鲁学刊》第5期)指出,河西走廊是秦汉时期华、戎交往的重要门户,承载着双方经济、文化交流的主要任务。雷虹霁的《汉文化形成时期的多样性与区域性特点:以汉代历史文献为中心的考察》(《南都学坛》第4期)认为,汉文化的多样性与区域性特点并未因帝国的统一而消失或者减弱。梁中效的《汉代长安与成都的文化交流》(《唐都学刊》第1期)认为,长安与成都二者的互动促进了汉朝的巩固与繁荣,而且掀起了辞赋创作的高潮,并将两汉文明的光辉投射到了遥远的西方。薛瑞泽的《汉代梁国的社会文化风貌》(《南都学坛》第1期)提出,梁国的经济发达、社会文化丰富多彩,农业经济、商业经济给王国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以《五经》传播为特色的文化建设独树一帜。梁勇、王俊梅的《秦汉时期燕赵文化的整合与传播》(《河北工业大学学报》创刊号)认为,大一统的文化专制体制,促进了燕、赵、中山等诸侯文化的融合,加快了燕赵文化的整合与统一。王绍东则主张,对游牧文化不能简单地用野蛮和落后来概括。无论从物质生产层面,还是制度和精神层面,游牧文化都充满人文精神(《从“闻匈奴中乐”看秦汉时期游牧文化的人文精神》,《内蒙古大学学报》第4期)。
士人研究。牛润珍、王磊的《进取时代的退却与守望:论汉代士人的隐逸之风》(《山东大学学报》第1期)认为,隐逸在汉代经过了由微而显、高潮迭起的发展过程。鲁同群《东汉知识分子重名原因述补》(《南京师大学报》第5期)对东汉士人重名的原因作了比较全面的论述。李岩的《从汉代经学的兴衰看汉儒的价值追求和人格转变》(《社会科学战线》第7期)对汉儒的价值追求和人格理想伴随着汉代经学的发展而发生的一系列变化进行了考察。史建刚的《厌汉舆论与儒士阶层的伦理天命观》(《唐都学刊》第4期)提出,西汉中期以后,随着西汉王朝统治危机的加深,在士人中间产生了一股质疑或否定汉祚存在的厌汉舆论,并最终促成了王莽代汉自立。
礼制、宗教。张鹤泉的《东汉丧葬吊祭考》(《古代文明》第4期)对东汉时期贵族和平民丧葬吊祭方式进行了细致的考察。沈刚的《睡虎地秦简〈日书〉所见的秦时民间信仰活动探微》(《西安财经学院学报》第1期)认为,秦时的祠祀活动频繁,地域分布广泛,祠祀对象丰富,但主要集中在人鬼和地祗两个系统,巫在社会中的活动仍十分活跃。黄光琦的《两汉时代神灵信仰世界中的西王母》(《文博》第5期)认为,起源于中国西部信仰系统中的西王母在西汉中后期开始成为全国性崇拜的最高神灵,这一信仰变革与两汉中国西部地区在经济文化上的崛起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黄景春的《“承负说”源流考——兼谈汉魏时期解除“重复”法术》(《华东师大学报》第6期)认为,“承负说”是东汉《太平经》提出的善恶报应思想,其内涵主要是上天对个体及其家族所积累的善恶进行核算和奖惩。韩伟的《秦始皇时代佛教已传入中国考》(《文博》第2期)认为,《史记·秦始皇本纪》有“禁不得祠”的记载,“不得”当为佛陀之音译,佛祠者即佛寺。始皇下令禁止,足见佛教在当时社会的普及。
思想、学术。韩兆琦、陈金霞的《司马迁对黄老思想的接受与发展》(《北京师大学报》第4期)认为,司马迁根据自己对历史、对社会的理解,有选择地接受了黄老思想的若干方面,并有所发展。李保丽的《桑弘羊法治思想管窥》(《河南师大学报》第6期)认为,桑弘羊法治思想主要表现为“天道然”的唯物主义自然定命法律思想、“以刑止刑”的严刑峻罚立法论、“法势以治”的力刑并重法治观。陈苏镇《东汉今古文学的变化、兴衰与合流》(《儒家典籍与思想研究》第1辑)提出,东汉经学以阐释和构建仁义忠孝等道德信条及行为规范为重心。在这一任务面前,今、古文学各家虽仍有不同,但并无根本分歧。张涛、王荣优的《东汉道教易学的形成和发展》(《南都学坛》第4期)指出,东汉后期,道教迅速形成并发展起来,作为易道融合的典范,《太平经》和《周易参同契》十分重视借鉴易学思想构建其道教理论,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道教易学。徐建委的《中古文〈尚书〉与秦府图籍、〈七略〉关系蠡测》(《鲁东大学学报》第6期)认为,西汉秘府所藏“中古文”《尚书》在书写形式、抄写时间、庋藏地点、考校今文的时间与“孔壁古文”《尚书》不同,它们不是同一版本。“中古文”应是秦府图籍的遗存。相关研究还有李禹阶的《陆贾与汉代经学》(《四川师大学报》第1期),袁德良的《思想史视野中的公孙弘》(《南京师大学报》第2期),刘桂荣的《董仲舒对荀子思想的接受研究》(《安徽师大学报》第2期),文平的《孟喜卦气说溯源》(《湘潭大学学报》第6期),吴全兰的《论刘向〈列女传〉中的女性伦理思想》(《广西师大学报》第1期),李梅的《“韩诗”东汉勃兴原因初探》(《求索》第1期),向晋卫的《两汉时期的礼乐教化观》(《云南社会科学》第1期),王雪的《汉代古文经学及其批判意识》(《唐都学刊》第4期),徐栋梁、曹胜高的《〈春秋纬〉成书考》(《济南大学学报》第4期),蒋国保的《汉儒称“儒学”为“儒术”考》(《中山大学学报》第1期),陈颖飞的《〈河图稽耀钩〉妖星系统考》(《南都学坛》第2期),孙尧奎的《汉代经学〈论语〉的注经特色》(《东岳论丛》第6期),王玉华的《汉代史学经学化、御用化原因探析》(同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