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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祖》字義疏證

发布时间:2024-05-19 点击量:89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問世以後,學者的考釋熱情一如以往,已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有關《彭祖》的討論相對於其他各篇而言仍然嫌少,阅读障碍依然存在。[1]今试就《彭祖》一篇的若干字義略作疏證,希望能有助于全篇的通读。

一.執 忘

《彭祖》簡1:“句(耈)是(氏)執心不忘,受命羕(永)長。”
今案:忘字古有二義。一爲“遺忘(forget)”之義;一爲“忽忘(neglect)”之“忘”,亦即“荒寧”之“荒”。二義相因,但差別亦十分明顯。“遺忘”往往就一人一事而言,而“荒寧”之“荒”則指無所用心。
簡文當取第二義。 壺:“日夜不忘,大去型(刑)罰。”唐韓愈《潮州祭神文》:“夙夜不敢忘怠。”這兩例中的“忘”均為“荒寧”之義,可與簡文互證。
“執心”猶言“秉心”、“操心”,執、秉、操三字同義。“執心不忘”即秉心謹慎、不敢荒寧,文義十分通暢。或讀“執心”為“慹心”[2],恐不可從。

二.舉  帝

《彭祖》簡1:“臣可(何)(藝)可(何)行,而舉於朕身,而䛑(謐)於帝 (常)。”“帝”字,各家無說。“ ”字,整理者李零先生蓋讀為“恒常”之常,趙炳清先生讀為“秋祭”之“嘗”。
今案:“舉”當讀爲“譽”,作動詞用,訓爲“獲譽”。舉和譽同从與聲,故可通借。《易·豐卦》六五:“來章,有慶譽。”馬王堆漢墓帛書《周易》“譽”作“舉”。《淮南子·氾論》:“蹠距者舉遠。”《文子·上義》:“度距者譽遠。”是其證。
“帝”當讀為“禘”。“ ”當從趙炳清先生之說,讀為“嘗”。“ ”為“嘗祭”的後起本字。“帝 ”當即典籍常見之“禘嘗”。
古人於四時皆有祭祀活動,但夏殷之禮與周禮頗有不同。據夏殷之禮,春夏秋冬四時祭祀活動依次爲礿、禘、嘗、烝,而禘、嘗則尤爲重要。《禮記·祭統》:“凡祭有四時,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嘗,冬祭曰烝。礿禘,陽義也;嘗烝,隂義也。禘者,陽之盛也;嘗者,隂之盛也。故曰:莫重於禘嘗。古者於禘也,祭爵賜服,順陽義也;於嘗也,出田邑,發秋政,順隂義也。故記曰:嘗之日,發公室,示賞也。草艾則墨。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故曰:禘甞之義大矣,治國之本也,不可不知也。明其義者,君也;能其事者,臣也。不明其義,君人不全;不能其事,為臣不全。”
“䛑”字李零先生無注。趙炳清云:“《正字通•言部》:‘䛑,同謐。’《广韵•质韵》:‘謐,慎也。’即‘謹慎恭敬’之意。”其說甚是,惜未能舉出書證,今略加申論。
典籍中有訓爲“慎”者,然因辭例甚少,往往被誤訓爲他義。《尚書·堯典》:“欽哉,欽哉,惟刑之恤哉!”《史記·五帝本紀》:“欽哉,欽哉,惟刑之静哉!”裴駰《集解》:“徐廣曰:今文云:‘惟刑之謐哉!’”“恤(卹)”與“謐”同義,當訓“慎”。“謐刑”猶言“慎刑”、“慎罸”。“慎刑”是古代政治思想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尚書·康誥》曰:“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徳慎罰。”《漢書·馮奉世傳》:“罰疑從去,所以慎刑,闕難知也。”史公訓“謐”爲“靜”,盖孔安國舊義,人多從之,失之。
此義典籍中多用“毖”字表示。《说文·比部》:“毖,慎也。从比,必声。”《詩·周頌·小毖》:“予其懲而毖後患。”毛傳:“毖,慎也。”古音比必陰入對轉。《周礼·考工记·轮人》:“弓长六尺谓之庇軹。”鄭注:“故書庇作秘,杜子春云:秘當爲庇。”《仪礼·既夕礼》:“有柲。”郑注:“古文柲作枈。”所以毖字可以看作双声符字,比必皆声。“謐(䛑)”和“毖”實際上同詞。
古人以爲“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對於祭祀的敬慎態度可以想見。《禮記·祭義》:“祭不欲數,數則煩,煩則不敬。祭不欲疏,疏則怠,怠則忘。是故君子合諸天道,春禘秋嘗。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悽愴之心,非其寒之謂也。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將見之。樂以迎來,哀以送往,故禘有樂而嘗無樂。”鄭注:“忘與不敬,違禮莫大焉。”
古人對於祭祀的敬慎態度表現在辭例上,就是用表示“敬慎”的字眼兒放在祭名之前。秦公鎛:“余 (夙)夕虔敬朕祀,(以)受多福。” 壺:“子子孫孫,母(毋)又(有)不敬, 祇丞(烝)祀。”“虔敬”、“ 祇”即“敬慎”之義。傳世典籍中也有相近辭例。《尚書·召誥》:“其自時配皇天,毖祀于上下。”某氏傳:“為治當慎祀于天地。”
這句話的大意是說,我需要具備什麽樣的才藝和品德,才能夠使我本人獲得聲譽,並且敬慎於祭祀呢?

三.眊眊  則

《彭祖》簡3“眊予朕孳,未則於天,敢昏(問)為人。”李零先生注:“眊,重文,讀為眊眊,是昏憒之義。《韓詩外傳》:‘不聞道之人,則冥於得失。不知治亂之所由,眊眊乎其猶醉也。’”
今案:“眊眊”,李先生訓為昏憒,義固可通,然玩其語氣,頗與《尚書·顧命》“眇眇予末小子”之辭例相近。
《尚書·顧命》:“王再拜興答曰:眇眇予末小子,其能而亂四方以敬忌天威。”某氏傳:“言微微我淺末小子,其能如父祖治四方以敬忌天威徳乎?謙辭,託不能。”“眊”與“眇”古音皆在明紐宵部,故可通假。《方言》卷十三:“眇,小也。”《說文·目部》:“眇,一目小也。从目,少聲。”《釋名·釋疾病》:“目眶陷急曰眇。眇,小也。”《洪武正韻》:“微也,細也,末也。”。
“則”字,李先生無說。疑此處當讀爲“即”,訓爲“就”或“接近”。古音“則”與“即”相通。《論語·子張》:“如得其情則哀矜而無喜。”《鹽鐵論·孝養》引“則”作“即”。《說文·魚部》:“鰂,魚也。从魚,則聲。或作鯽。”“未則於天”言“未即於天道”,耈老謙稱自己未必能接近天道,向彭祖請問爲人之道。所以下面彭祖就由論天道,轉而論人倫。

四.只

《彭祖》簡4:“既只於天,或(又)椎(墜)於囦(淵)。夫子之惪(德)登(升)矣,可(何)丌(其)宗(崇)。古君之願,良……”李零先生注:“只 疑讀‘躋’。‘躋’是精母脂部字,‘只’是章母支部字,讀音相近。”
今案:“只”與“躋”聲母略遠,且亦未見通假字例,李先生說還有商榷的餘地。以音近之字求之,“只”字當讀爲“詣”。
旨聲本在脂部,然古音多與支部之字相通。《詩·小雅·南山有臺》:“樂只君子。”《左傳·昭公十三年》、《襄公二十四年》兩引《詩》“只”均作“旨”。《詩·小雅·采菽》:“樂只君子,殿天子之邦。樂只君子,福祿攸同。”《左傳·襄公十一年》引《詩》“只”均作“旨”。《左傳·昭公二十五年》經文:“叔詣。”《公羊傳》、《穀梁傳》經文並作“叔倪”。《史記·匈奴列傳》:“過焉支山千餘里。”《漢書·匈奴傳》“支”作“耆”。
《說文·言部》:“詣,候至也。从言,旨聲。”《廣韻·霽韻》:“詣,至也。”是簡文言“既只於天”猶言“既詣於天”,亦即“既至於天”。

五.

《彭祖》簡5:“五 (紀)必(畢)周,唯(雖)貧必攸(修)。五 (紀)不工,唯(雖)福必 (失)。”黃人二、林志鵬云:“簡五‘周’、‘修’為韻腳。”[3]
今案:細審所謂“攸”字原簡作“ ”,構形清楚,與楚簡“攸”字作“ ”[4](《郭店楚簡·六德》簡47)者不類。黃、林“‘周’、‘修’為韻腳”之說不但於字形無據,而且也造成了下兩句無韻的結果。而根據全篇韻例,“ (失)”處於偶數句,当是有韻的。我們以爲,“ ”字構形當分析爲从攴,比聲。上博簡《周易》第10號簡有字作“ ”形,整理者隸定爲“ ”字。[5]古文字中往往正反無別,做偏旁時尤爲多見。“ ”字與下句“ (失)”字爲脂質通韻,亦當隸定爲“ ”。
“ ”从比聲,故可以讀爲“比”,在本簡用爲“親附”或“親近”之義。《周易·比卦》:“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是“比卦”之“比”以“親近”爲義。今本《周易·比卦》六四:“外比之,貞吉。”上博簡《周易》“比”正做“ ”,與此簡可以互證。
簡文的大意是说,五紀如果具備了,即便是貧窮,也一定有人願意親附;如果五紀沒有具備,即便是富貴,也一定會失去人心。

六.澤

《彭祖》簡6:“遠慮甬(用)素心白身澤(釋)”李零先生無說。黃人二、林志鵬:“‘遠慮用素’處疑應斷讀,‘余告汝咎’前後之新式標點符號‘,’‘。’,疑應倒置。”
今案:黃、林之說可從。“素”與“澤”爲韻,古鐸部字。然“澤”字當如字讀,與“白”互文,取“潤澤”或“光澤”之義。《神異經》:“東方有樹焉,……其子形如甘瓤,少 ,甘美,食之令人身澤。”
简文大意是说,遠離謀慮,用不加雕飾之誠心對待別人,自然會身心潔淨光鮮。

七.

《彭祖》簡7:“多 (務)者多憂,賊者自賊也。”李零先生云:“‘ ’,疑讀爲‘務’”
今案:‘ ’,《说文》以为“懋”字重文,訓爲“勉”,此处當讀爲“謀”。古音謀字爲明紐之部,‘ ’爲明紐幽部,韻部相近,可以通假。
《詩經·小雅·常棣》:“兄弟鬩於牆,而外禦其務。”《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引作“侮”。《墨子·非命中》引《泰誓》作“罔懲其務”,今《尚書·泰誓》作“罔懲其侮”。《說文·言部》:“謀,慮難曰謀。 ,古文谋。 ,亦古文。”上文簡六“謀”字作“ ”。《說文·心部》:“ ,抚也。从心,某声。读若侮。”又《木部》:“梅,柟也。从木,每聲。楳,或作某。”是‘ ’之於“謀”,猶“務”之於“侮”也。
此簡蓋承上文“遠慮用素”而言,大意是說,多謀之人往往多所憂慮,害人之人往往自害。

八. 䑋

《彭祖》簡8:“彭祖曰:‘一命 ,氏(是)胃(谓)益愈。一命三 ,氏(是)胃(谓)自厚。三命四 ,氏(是)胃(谓)百眚(姓)之宔(主)。一命 䑋,氏(是)胃(谓) (遭) 。一命三[䑋],氏(是)胃(谓)不长。三命四䑋,氏(是)胃(谓) (輟)。’”李零先生注:“   含義待考,或讀爲‘修’。䑋,與 字的含義似乎相反。”
今案:簡文中兩個最爲關鍵的兩個字“ ”和“䑋”不能確知其義,但文義大致是清楚的。筆者覺得,傳世典籍中的兩段話對我們理解這支簡的文字和內容大有幫助,現在把它抄在下面:
一命而僂,再命而傴,三命而俯,循墻而走,亦莫余敢侮。饘於是,粥於是,以餬其口。——《左傳·昭公七年》
正考父一命而傴,再命而僂,三命而俯,循牆而走,孰敢不軌?如而夫者一命而吕鉅,再命而於車上儛,三命而名諸父,孰恊唐許?——《莊子·列御寇》
簡文上半段亦押侯部韻,與《左傳•昭公七年》載正考父之鼎铭及上引《莊子》之文上半段相同,三者當有淵源關系。簡文使用了對比手法,前種態度謙卑謹慎,後一種態度倨傲輕薄,與《莊子》之語尤其相似。以簡文與傳世典籍參照,使我們更加相信李零先生“䑋,與 字的含義似乎相反”的體會是十分正確的。我們似乎可以初步假定, 字當與“低頭”有關,而“”字作“ ”字的反義詞,當與“舉首”有關。
“ ”字从 ,攸聲,其音義當與“ ”或“ ”相近。《說文· 部》:“ ,草木實垂 然,象形,讀若調。”又《見部》:“ ,下視深也。从見 聲。讀若攸。”是 聲字古有“下垂”之義。攸與 古音相同,“ ”字从 ,攸聲,當爲“低頭”之義。
或者我們也可以直接讀“ ”爲“ ”。古人以視下爲謙卑,以視高爲倨傲。《禮記·曲禮》:“凡視上於面則傲,下於帶則憂。”又《禮記·玉藻》:“凡侍於君,紳垂,足如履齊,頤霤,垂拱,視下而聽上,視帶以及袷,聽鄉任左。”孔穎達疏:“視下者,視髙則傲,故下矚也。”
“䑋”讀爲“襄”,“上舉”之義。簡文與“ ”字對文,爲“舉首”之義。《尚書·堯典》:“湯湯洪水方割,蕩蕩懷山襄陵,浩浩滔天。”某氏傳:“襄,上也。”《漢書·賈鄒枚路傳》:“臣聞交龍襄首奮翼,則浮雲出流,霧雨咸集。”師古注:“襄,舉也。”又《漢書·敘傳》:“雲起龍襄,化爲侯王。”師古注:“襄,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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