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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鵬:戰國楚竹書《彭祖》考論(一)——兼論《漢志》“小說家”之成立
戰國楚竹書《彭祖》考論(一)
——兼論《漢志》“小說家”之成立
林志鵬
(武漢大學歷史學院)
(首發)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有《彭祖》一篇[1],內容託言耇老問道於彭祖,敷陳“慎終葆勞”、“ 五紀畢周”、 “心白身懌”等說,並有主敬慎、非鬬及戒驕泰盈滿之論,其思想介於儒、道、墨之間,不少詞句可與《老子》、《莊子》、《管子》、《說苑》等書互相印證。竹書《彭祖》通篇用韻[2],部分語句類似箴銘格言,為當時學者“上說下教”之材料,其體裁及思想皆與《老子》及稷下道家作品具有明顯的承傳關係。簡文經整理者李零先生的考釋後,大致可讀,後周鳳五師及楊芬、陳斯鵬、陳偉武等諸位先生或調整簡序,或重新釋讀部分字詞,竹書的復原工作更臻周密。本文在前賢的基礎上,就竹簡編聯、字詞考釋、竹書學派歸屬及體製特色等四方面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意見,尚祈方家教正。
一、竹簡編聯
楚竹書《彭祖》共存簡八枚,完簡約53釐米(依整理者說)[3],一簡容字約53至55字。竹簡編繩有三道。上契口距竹簡頂端約9.8釐米,抄寫9到10字;上契口至中契口約17.5釐米,抄寫17到18字;中契口至下契口約17釐米,亦抄寫17到18字;下契口至尾端約9.8釐米,抄寫7至10字不等。[4]
竹書殘斷較甚,趙炳清、季旭昇、楊芬三位先生及周鳳五師都曾對此篇竹書提出重編意見。[5]茲將四家編聯方案羅列如下:
趙:簡1、簡2、簡5、簡3、簡4、簡6、缺簡、簡7、簡8。
季:簡1、簡3、簡2、簡5、簡6、缺簡、簡4、缺簡、簡7、簡8。
楊:簡1、簡4+簡3、簡2、簡5+簡6、簡7、簡8。
周師:簡1、簡3、簡4、簡2、簡6、簡5、簡7、簡8。
簡1以“耇老問於彭祖”始,簡7與簡8連讀,語意一貫而下,簡8下有勾識符號,標示全篇結束,諸家編聯僅此二處與整理者同,簡2至簡6之位置皆有所調整。對於各家編聯之得失,可以由竹簡形制、文義及押韻三方面考察。筆者以為:
1. 簡1與簡2疑不能連讀。愚嘗與黃人二先生將簡1末字與簡2首字連讀為“恆言”(趙炳清說略同),並引《孟子‧離婁上》“人有恆言,皆曰:‘天下國家。’”為說,解為人之常言。[6]但楊芬指出:“就完簡長度估計,1號簡現存末字‘亙’下很可能缺失一字。”[7]周鳳五師指出:簡1與簡2連讀,文意不順。“細心體會簡文,應是耇老請教彭祖,如何方能長享國祚?彭祖以‘天道’答之,耇老辭以‘未則於天’而‘敢問為人’。”是以簡1後應接簡3。季旭昇先生對於此段的理解與周師同。[8]按,後說是。簡1下半彭祖之語以“由”、“道”為韻(幽部),與簡3(上殘)首句“不知所終”之“終”可諧(幽、冬合韻),可證簡1後當接簡3。
2. 簡3之後,季旭昇與楊芬二位先生皆繫以簡2;周鳳五師與趙炳清則接簡4。季旭昇先生認為,簡3與簡2相連,是說“狗老謙遜地說不敢學習天道,只想問為人之道。彭祖於是說天道與人道是互為表裏的。”[9]楊芬於簡3(下殘)末二字“彭祖”下補“乃”字,與簡2首字“言”連讀為“彭祖乃言”。[10]周鳳五師將簡3與簡4連讀,認為簡文是說“彭祖仍欲闡述天道,耇老又辭以德行不及,而更請教人道。”[11]按,楊芬先生之說雖能通解簡文,但其編聯方案中將簡4置於簡1之後,文意不甚通暢。[12]季旭昇先生的簡序亦存在類似問題,他認為“簡4文義孤懸,無所歸屬,顯然上下俱缺。”暫寄於簡6與簡7之間。[13]季先生以“缺簡說”迴避簡4的編聯問題,但此說變數較多。疑此處當從周鳳五師說,將簡3與簡4相連。細味簡文所述耇老與彭祖之應對,一推一就,充滿貴族雍容氣度,若將簡4耇老盛讚彭祖之語(即“既躋於天”四句)略去,不免質直無文。
3. 簡2、簡5、簡6分別有“余告汝人綸”、“ 余告汝咎”、“ 余告汝禍”,句例一致,同為彭祖回答耇老之語,三簡可視為一編聯組。[14]季旭昇、楊芬及周鳳五三位先生都將三簡編在一起,惟對於簡5和簡6之先後順序尚有不同意見。季旭昇先生以簡5、簡6為序,認為二簡都談人倫,可接在簡2後;楊芬先生更以簡5、簡6可能為一簡之折。[15]周鳳五師指出:“第五簡亦可編在第六簡前,以第六簡尾‘余告汝咎’的‘咎’與第七簡頭‘□者不以,多務者多憂,賊者自賊也’的‘以’、‘憂’、‘賊’為韻腳,之、幽合韻,見於《楚辭》。但參照第二簡‘余告汝人倫,曰’的句法,‘余告汝咎’下應有‘曰’字,亦即第六簡尾‘余告汝咎’與第七簡頭‘□者不以’之間至少要有‘曰□’二字,但第六簡尾與第七簡頭都是完整的,兩簡之間僅容一字,故不採取。”[16]謹按,簡5、簡6文義接續,當可綴合。楊芬說是。周鳳五師所舉簡6 ‘咎’與簡7“以’、“憂”、“ 賊”為韻,可為其說旁證。愚疑簡文所論“尤”(據文例及韻例補,詳下)、“禍”、“咎”俱為人綸之過,故僅在簡2“余告汝人綸”句下著一“曰”字,至於簡2接簡5之“余〔告汝尤〕”、簡5末之“余告汝禍”、簡6末“ 余告汝咎”可能省去“曰”字,蓋皆踵上而言。簡5與簡6綴合後有49字,加上擬補之“尤君臣夫婦”五字(詳下)計54字,合於本篇竹簡容字之數。
綜上所論,《彭祖》之簡序當重編為:簡1、簡3、簡4、簡2、簡5、簡6、簡7、簡8,即周鳳五師所提之第二方案。[17]